針對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水、電、氣等公用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限制交易、濫收費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突出問題,海南省工商局決定從2016年5月~10月,分重點、分行業、分領域集中開展公用企業和獨占地位經營企業限制競爭及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
本次行動目標主要針對物業服務、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教育、氣象、醫療、銀行、保險、公共交通、有線電視、農副產品流通等行業、企業存在的限制競爭、不正當競爭、壟斷等損害競爭秩序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力爭通過查處一批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經營者、消費者權益的案件,實現“查處一批案件、規範一個行業”的目標。
為取得行動效果,海南各地工商部門將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郵箱,積極接受投訴舉報,廣泛排查案件線索,並對全省公用企業經營狀況進行排查,特別強調對曾被查處過仍然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要依法從重處罰。
海南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工商部門將集中執法力量,從重點民生領域突破,實施精準打擊;狠抓大要案件,對查處辦理的案件予以曝光,擴大社會影響力,取得社會支持。同時加強與紀檢部門、司法機關、業務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聯絡、協作、配合,借力借勢破解執法難題。
2016年05月17日 來源: 中國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