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8月1日~15日,資源稅迎來全面改革後的首個納稅申報期。連日來,各地地稅機關密切關注徵期申報情況,強化動態監控,保證納稅人順利申報。從記者目前掌握到的情況看,資源稅全面改革合理減輕企業負擔和促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的雙重效應已初步顯現。

從價計徵減負效應明顯

       “8月公司申報繳納資源稅的石灰石單價為20元/噸,計稅收入432.5萬元,入庫稅款25.9萬元。若按改革前的從量計徵計算,石灰石計稅總量為21.6萬噸,稅率為3元/噸,應繳稅款64.8萬元。改革後比改革前少繳資源稅38.9萬元,稅收負擔下降約60%。”在寧夏青銅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禹志強給記者算了一筆改革賬。

       此次資源稅全面改革提出,在煤炭、原油和天然氣等已實施從價計徵改革的基礎上,對鐵礦、金礦、銅礦和石墨等21種礦產資源實行資源稅從價計徵。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全面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有助於建立稅收自動調節機制。當資源價格上漲、企業效益增加時,資源稅隨之增加,將有效抑制資源價格上漲過快和礦業經濟可能出現的過熱;當資源價格下降、市場低迷時,能夠自動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保障礦業經濟持續健康運行。
記者從寧夏地稅局了解到,寧夏資源稅全面改革後首個徵期,全區共徵收資源稅285.4萬元,涉及113戶企業。其中受益最大的礦產品石灰石品目的資源稅平均稅負下降50%以上。

清費立稅助力企業發展

       作為湖北省減負效果最為明顯的磷礦石企業,湖北興發集團總會計師王琛向記者透露,據該公司財務部門測算,實施從價計徵後,預計企業全年將少繳資源稅2000萬元以上,同時伴隨著相關的清費政策,企業負擔將進一步減輕。“這次改革實實在在減輕了企業負擔,我們將加大在機械化、自動化等方面的資金投入力度,應對當前人力成本上升帶來的壓力。”王琛說。

       “此次改革堅持'清費'與'立稅'並行,將全部資源品目的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同時停止徵收價格調節基金,並取締地方針對礦產資源違規設立的各種收費項目,確保稅費平移目標實現。”湖北省地稅局稅政三處副處長熊斌告訴記者,資源稅全面改革後首個徵期結束,來自湖北省17個市州的數據顯示,各類資源品目稅負相比改革前均有所下降。據湖北省地稅局有關人士介紹,按照2015年同期數據口徑,初步預測全省19個資源稅稅目相關企業全年減負1.5億元。磷礦石行業今年將總體減負1.1億元左右,其中重點產區宜昌市的磷礦石企業將減輕稅負9500萬元左右。

       有關專家表示,資源稅全面改革理順了資源領域稅費關係。一方面,將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徵價格調節基金,取締地方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從源頭上堵住亂收費的口子;另一方面,堅持測算稅率時的稅費平移原則,保證了企業負擔控制在合理區間,既總體上實現企業減負,又為規範政府非稅收入探索路徑、提供借鑒,有利於企業生產和經營環境的持續改善。

水資源稅促進環境保護

       在河北省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是此次資源稅全面改革的另一大亮點。改革實施一個月以來,用水企業有何感受?
“公司今年8月繳納水資源稅6.7萬元。預計全年需要繳納水資源稅70萬元。但如果在尾礦庫下方建回水池利用廢水生產,廢水不足時補充地下水,一年就可以減少水資源稅支出約50萬元。”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地稅局的稅務人員為群峰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算了一筆賬。

       “既然賬都算明白了,又有政府的支持,那就馬上動工。”該公司負責人當即表示,如今水資源越來越匱乏,開徵水資源稅後,企業將會更加主動地承擔起節約用水的責任。

       據了解,河北省對此次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採取區別對待、分類施策的原則,對當年累計取水量超過取用水計劃的部分,分3個檔次加倍徵收,充分發揮稅收槓桿調節作用,嚴控地下水過量開採。同時,省內地稅機關積極與地方政府協調,幫助用水企業克服資金困難,修建廢水回收利用設施。

       承德市常務副市長李晉宇表示,通過試點開徵水資源稅,承德市將以稅收工具為槓桿,加快開展對全市現有天然礦泉水生產等企業的節水改造,保護水環境、發展水經濟。

發布日期:2016年08月30日來源: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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