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達共識 放寬研發投抵、員工股份獎勵500萬元內緩課五年
立法院朝野協商昨(7)日就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達成共識,希望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將放寬公司及個人研發投資抵減,和員工股份獎勵額度500萬元內緩課稅五年等,但「景氣救生圈條款」和「限制型股票按既得日淨值課稅」則不納入。
立法院昨日就產創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進行朝野協商,但僅就產創條例修正案達成共識,除土地相關規範需擇期協商外,各黨團對於其他條文沒有表示意見。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財政部對於造成「稅損」的條文表達強烈抗議,雙方也已達成妥協,增訂研發投資抵減和緩徵課稅條文。立法院長王金平希望近期能全部重新檢視一次,盼在本會期通過。
依照修正案規定,為鼓勵企業留住人才,凡企業透過員工分紅入股、員工現金增資認股、庫藏股、認股權證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五大獎酬工具獎勵員工,總額在500萬元內可緩課稅五年。
另外,為鼓勵企業擴大研發資金規模,未來公司研發投資抵稅有二擇一的選擇:公司可選擇在研發投資金額1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營所稅,或在研發投資金額10%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營所稅。公司選擇後不得變更。
凡本國國民或公司因自行研發成果取得收益,可就當年度研究發展投資金額的200%限度內抵稅。對此,李貴敏進一步說明,如業者的研發成本為100元,便可抵200元的稅。
2015-12-08 03:55:36 經濟日報 記者陳熙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