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納稅人逾期未繳納的欠稅金額在2萬元以下,收到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書後,可在繳納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超商繳納,方便快速且不用另收手續費。
民眾若逾期未繳納綜所稅、營業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款,經稅捐稽徵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後,會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書,納稅人收到通知書後,如果欠稅金額在2萬元以下,可依照通知書上條碼直接至超商繳費。
如果傳繳通知書已超過繳納期限或欠繳金額逾2萬元,就需要到執行分署或稅捐稽徵機關開立稅單後,再前往金融機構繳納;或者是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連同傳繳通知書一起,掛號郵寄至稅務局。
開放超商繳納2萬元以下欠稅罰金或滯納金上路後,曾在網路上被誤傳為詐騙手法,引起民眾恐慌。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呼籲,民眾收到傳繳通知書時,千萬不要置之不理,如果對傳繳通知書或繳款方式有疑問,可撥打電話向國稅局查詢。
(工商時報)2016年02月23日 04:11 記者陳昱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