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訂價查核 企業應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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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跨國企業利用各國稅制不同,將利潤移轉到低稅率國家或地區避稅,OECD針對BEPS問題,制定15項行動計畫,進行國際稅改,對台灣的跨國企業將產生重大影響。會計師建議,企業要明確區分研究開發及製程改善、跨國費用分攤符合必要性及合理性,避免增加查核風險。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3)日舉辦「移轉訂價暨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最新發展研討會」。該事務所董事長王金來指出,包括台灣在內的各國稅務機關,將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針對BEPS的15項行動計畫,修訂所得稅法及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強化預先訂價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