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軍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擘畫了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稅務部門將主動踐行五大發展理念,深入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奮力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
一、準確把握“十三五”時期稅收改革發展的重大機遇
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對“十三五”時期我國發展環境的分析,未來五年是稅務部門又一個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總體來看,主要有三大機遇。一是改革帶來的機遇。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更加蹄疾步穩有序推進,必將大大激發社會活力和創新動力。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的相繼推出與實施,不僅會推進稅制和徵管體制的進一步完善,而且會帶來稅務組織體系和人力資源配置的優化,還會使中央與地方、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特別是與納稅人關係得到調整改善,其對稅收現代化產生的推動作用將是革命性的、全方位的。二是發展帶來的機遇。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特別是伴隨五大發展理念和“十個更加註重”要求的全面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推進,新的發展動能將加快培育,傳統比較優勢將改造提升,產業結構將不斷升級,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會更優,投資有效益、產品有市場、企業有利潤、員工有收入,自然會有國家稅收的穩定和可持續增長。三是開放帶來的機遇。我國正以越來越開放的姿態擁抱世界,大國外交的步伐越來越穩健,我國稅收參與全球稅收治理乃至經濟治理的天地更加廣闊。特別是隨著我國經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的大幅提升,中國稅務部門參與國際稅收治理的話語權更強,將迎來提升我國大國稅務影響力的最好時期。
當然,“十三五”時期稅務部門也面臨著嚴峻挑戰。一是從組織稅收收入看,我國經濟增長正在從高速轉向中高速,由於目前的稅制結構以間接稅為主,在經濟減速時稅收減速會 更快一些,完成收入任務的艱鉅性和復雜性明顯增加。二是從稅收改革看,無論是稅制改革還是徵管體制改革要取得決定性成果,時間緊任務重,既複雜又敏感,要按時高質完成十分繁重的改革任務,使好的頂層設計在基層得到有效承接和落實,使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獲得感得到明顯增強,工作難度十分明顯。三是從征管服務看,在“互聯網+”背景下,新經濟業態對稅收徵管提出極大挑戰;隨著直接稅改革的逐步推進,自然人納稅的徵管服務難度也會大大增加。四是從隊伍建設看,稅務系統幹部結構不優、高端人才不足等難題較多,建設一支規範、文明、現代的稅收行政執法隊伍挑戰較大。
綜合分析,未來五年我國稅收現代化面臨的機遇大於挑戰。 “十三五”時期的前兩年,是稅務部門爬坡過坎期,只要堅定信心,攻堅克難,勇往直前,後三年稅收工作就將在更高的站位上實現全面轉型升級,完成稅收現代化的目標。
二、以新的發展理念引領稅收現代化建設
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和《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精神,需要進一步豐富和完善稅收現代化的內涵和外延。
豐富稅收現代化的具體內涵。根據新形勢、新要求,結合近年來實踐創新的最新成果,對稅收現代化“六大體系”加以豐富完善,使之更有時代性、更富創造性、更具引領性。一是在建立完備規範的稅法體系上,稅收法定原則得到落實,稅收法律級次高、效力強,規範確定、公開透明,執法統一、利於遵從,稅收執法監督有力有效,稅收法律救濟及時可靠。二是在建立成熟定型的稅制體系上,立足我國國情,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建立現代稅收制度,構建綠色稅收,使稅收職能作用得到全面發揮。三是在建立優質便捷的服務體系上,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推行稅收規範化建設,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建立服務合作常態化機制,完善誠信納稅體系,有效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顯著減輕辦稅負擔,充分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和滿意度居於國際先進行列。四是在建立科學嚴密的徵管體系上,建成與稅制改革相促進、與稅源狀況相適應、與科技創新相協同、與有關部門相配合,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以分類分級管理為基礎的現代稅收徵管體制,建立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加快稅收徵管的科學化、信息化、國際化進程,擁有強大的信息管稅能力和稅收司法保障能力,精準實施稅收風險監控,嚴厲打擊和有效震懾涉稅違法行為,稅收流失率不斷降低,稅收徵收率達到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平均水平。五是在建立穩固強大的信息體系上,全面完成金稅三期工程建設,以“互聯網+稅務”為依托超前謀劃和佈局“後三期”信息化建設,建成覆蓋所有稅種及稅收工作各環節、擁有自主可控核心技術、運行安全穩定、國際先進的稅收信息系統,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建成電子稅務局。六是在建立高效清廉的組織體系上,與稅制改革、徵管變革、服務優化要求相適應,完善稅務組織體系,合理配置資源,堅持嚴管善待,推進績效管理、“數字人事”、內控機制建設,落實“兩個責任”,逐步實現機構設置扁平化、職能配置科學化、運行管理高效化。
提升稅收現代化的定位外延。在社會層面上,按照中央反復強調“改革要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和《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積極回應社會和納稅人關切,著力推進稅務行業成為形象良好、擁有更高社會美譽度的行業,增強納稅人獲得感、滿意度、遵從度,以實實在在的工作贏得社會各界點贊。在國家層面上,按照《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提出的“進一步增強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要求,推進稅務部門成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之一,在更高站位更寬視野上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在國際層面上,按照加強全球稅收合作、加強全球稅收治理的要求,推進我國成為在國際稅收舞台上發揮強大影響力的重要成員,更好地發揮在全球稅收治理中的引領作用,取得與我國大國地位相稱的稅收話語權和影響力,更好地服務開放發展。
三、紮實做好踐行五大發展理念的各項稅收工作
要牢記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神聖使命,以更加主動的姿態、更加有為的擔當,加快推進稅收現代化,使實現稅收現代化的過程成為踐行五大發展理念的過程,服從服務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過程。
依法組織稅收收入。進一步深化對稅收與經濟關係的認識,加快建立健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稅收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的職能。推進堵塞漏洞增收、科技管理增收、打擊違法增收制度化,完善加強稅收徵管防範稅收流失風險的長效機制,提高稅收徵收率,鞏固稅收存量;推動正稅清費,健全地方稅費收入體系,支持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發展,創造新的稅收增長點,擴大稅收增量;嚴格落實依法徵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完善新型稅收收入管理體系,牢牢把握組織稅收收入的主動權,提高稅收質量,實現稅收收入量增質優,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財力保障。
積極深化稅制改革。按照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範公平、徵管高效的稅收制度”要求,全面完成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稅率,全面推開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建立環境保護稅制度,使稅種配置更加科學。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形成直接稅與間接稅搭配合理的稅制結構,更好發揮稅收調控經濟、調節分配的作用。要加快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新開徵稅種要立法先行,逐步把主要稅種由行政法規上升為法律,全面提升稅收法律級次。要規範稅收執法,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加強稅收執法督察,營造規範公平的稅收環境。
完善稅收政策體系。加快建立與五大發展理念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適應,扶持有力、導向明晰、穩定規範的稅收政策體系,進一步增強稅收調控經濟的效能。在促進創新發展方面,構建稅收支持創新體系,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稅收支持力度;完善支持新興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協調發展方面,繼續完善和落實支持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政策;實行支持文化體制改革等稅收政策。在促進綠色發展方面,積極構建覆蓋資源開採、資源消耗、資源性產品進出口、資源使用後污染排放等環節的綠色稅收體系。在促進開放發展方面,以推動實施“一帶一路”戰略、支持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為重點,加快國與國之間稅收協定談籤和修訂進程,完善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的稅收政策。在促進共享發展方面,繼續實施促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醫療衛生等事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加快研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更好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作用。
建立現代徵管體制。稅收法律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徵管工作效能是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體現形式。如果沒有高效的稅收徵管,再好的稅制也發揮不了作用。要著力解決現行徵管體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層次問題,推進稅收徵管體制和徵管能力現代化。在管理理念上突出“三合”,即服務深度融合、執法適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更好地發揮國稅、地稅各自優勢;在管理方式上實現“三轉”,即實現稅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後管理轉變,實現由無差別管理向分類分級管理轉變,實現由對所有納稅人都實行屬地管理向提升大企業稅收管理層級轉變,進一步提高稅收徵管的針對性、有效性;在技術手段上註重“三新”,即完成金稅三期工程等信息系統建設新要求,實施“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新任務,全面推行增值稅電子發票管理新系統,加強數據增值應用,發揮稅收大數據優勢,深刻反映經濟運行狀況,服務經濟社會管理和宏觀決策。
提升稅收服務效能。按照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加快推進服務型稅務機關建設,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要推行稅收規範化建設,深化國稅、地稅合作,在全國范圍內實現服務一個標準、徵管一個流程、執法一把尺子。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行網上審批、辦稅無紙化、免填單等,切實解決納稅人辦稅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讓納稅人少跑腿、少費時、少花費。建立納稅人與第三方對納稅服務質量定期評價反饋制度,持續改進和提升納稅服務工作質量。加快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制,為納稅信用好的納稅人提供更多便利,對稅收違法“黑名單”納稅人實施聯合懲戒,深化納稅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充分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 發布日期:2016年03月17日 來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