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昨(21)日表示,今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选案查核,将从10月起跑,为落实移转订价查核机制,遏止营利事业藉由不合营业常规的安排,规避或减少我国纳税义务,将锁定跨国企业的申报案件为主要查核对象。

       为防杜不法逃漏税,财政部五区国税局每年均会对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进行选案查核作业。南区国税局表示,今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将于下月1日起陆续展开选案查核作业,若有短漏报税业者,请尽速补报补缴,以适用免罚规定。

       官员表示,为避免跨国企业集团透过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交易,将利润留在低税负国家,侵蚀我国税基,我国自2014年起已正式实施移转订价查核制度,且五区国税局每2年进行专案列管,查核业者的受控交易是否涉及不合营业常规安排。

       官员指出,对移转订价选案原则,包括营利事业申报的毛利率、营业净利率及纯利率,明显低于同业申报平均值;全球集团企业总利润为正数,而国内企业却亏损;以及企业与设在免税天堂或低税率国家的关系人,有实际业务往来,金额巨大或交易频繁。

       另外,依据《不合常规移转订价查核准则》,企业若连续3年度损益呈不规则巨幅变动,与享有租税优惠的关系人巨额交易,关系人间有形资产移转或使用、无形资产移转或使用、服务提供、资金使用或其他交易,未收取对价或收付对价不合常规者,或未依规定格式揭露关系人等,也都被列为选案查核对象。

       南区国税局强调,从事受控交易的营利事业,在办理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应备妥企业综览、组织结构及受控交易之汇整资料,达到申报门槛者,也必须准​​备移转订价报告,以及其他与关系人或受控交易有关并影响其订价的文件。

(工商时报) 2016年09月22日 04:09 王姿琳/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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