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新南向政策,財政部積極與東協各國洽簽租稅協定,官員不願透露目前與哪些國家接觸,但一旦談成,將有助於避免雙重課稅、防杜逃漏稅及增進實質關係。
依據財政部資料,在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總計16個會員國中,與台灣訂有租稅協定者,則只有五國(未計入尚待生效的日本)。財政部認為,優先與這些經貿組織會員國洽商簽訂租稅協定,有助擴大台商經貿實力。
台灣已簽署並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達29個,財政部長許虞哲指出,今年底前會增加二國。官員表示,預計日本、加拿大今年生效機會大,明年1月開始適用,租稅優惠包括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上限稅率降至10%,代表企業稅負將下降。
財政部官員指出,日本與加拿大租稅協定生效都相當具有意義,包括日本為我國首個插旗的東北亞租稅外交版圖,加拿大也是北美第一個簽署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國家。
針對租稅協定,財政部官員說,台商赴加拿大或日本從事營業行為,只要不構成「常設機構」,日、加不會對其營業利潤課稅,改由台灣課徵17%營所稅。而台商企業所取得的股利、利息、權利金所得,稅負從20%降至10%,企業稅負將大幅下降。
官員舉例說,以日本來看,一般公司營所稅是25.5%,高於台灣,台商赴日取得的營業利潤僅由台灣課稅,代表稅負將大幅下降。同時,也有利跨國企業集團在日方技術支援稅負降低,技術支援或管理服務費等收入,原應依20%課稅,協定生效後,可向日申請為營業利潤免課稅。
整體來看,官員指出,目前日本與加拿大都已經完成簽署,我國皆已完成行政程序,就等對方以書面相互通知後,自收到後通知之日起生效,今年底前完成生效機會大。加拿大在2014年為台灣第24大貿易夥伴,台灣為加拿大第12大貿易夥伴;截至去年11月底,雙邊經貿總額為33.9億美元,加拿大對台灣投資累計達5億6,000萬美元,台灣對加拿大投資累計達4億美元。
至於日本則為我國第三大貿易夥伴,台灣則是日本第四大出口市場。截至去年9月底,日本對我國投資累計達185.8億美元,為我國排名第三大外資來源國,我國對日本投資累計達37.5億美元。
2016-06-10 00:02:46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