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新南向政策,财政部积极与东协各国洽签租税协定,官员不愿透露目前与哪些国家接触,但一旦谈成,将有助于避免双重课税、防杜逃漏税及增进实质关系。
依据财政部资料,在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总计16个会员国中,与台湾订有租税协定者,则只有五国(未计入尚待生效的日本)。财政部认为,优先与这些经贸组织会员国洽商签订租税协定,有助扩大台商经贸实力。
台湾已签署并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税协定达29个,财政部长许虞哲指出,今年底前会增加二国。官员表示,预计日本、加拿大今年生效机会大,明年1月开始适用,租税优惠包括股利、利息、权利金扣缴上限税率降至10%,代表企业税负将下降。
财政部官员指出,日本与加拿大租税协定生效都相当具有意义,包括日本为我国首个插旗的东北亚租税外交版图,加拿大也是北美第一个签署全面性所得税协定国家。
针对租税协定,财政部官员说,台商赴加拿大或日本从事营业行为,只要不构成「常设机构」,日、加不会对其营业利润课税,改由台湾课征17%营所税。而台商企业所取得的股利、利息、权利金所得,税负从20%降至10%,企业税负将大幅下降。
官员举例说,以日本来看,一般公司营所税是25.5%,高于台湾,台商赴日取得的营业利润仅由台湾课税,代表税负将大幅下降。同时,也有利跨国企业集团在日方技术支援税负降低,技术支援或管理服务费等收入,原应依20%课税,协定生效后,可向日申请为营业利润免课税。
整体来看,官员指出,目前日本与加拿大都已经完成签署,我国皆已完成行政程序,就等对方以书面相互通知后,自收到后通知之日起生效,今年底前完成生效机会大。加拿大在2014年为台湾第24大贸易伙伴,台湾为加拿大第12大贸易伙伴;截至去年11月底,双边经贸总额为33.9亿美元,加拿大对台湾投资累计达5亿6,000万美元,台湾对加拿大投资累计达4亿美元。
至于日本则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台湾则是日本第四大出口市场。截至去年9月底,日本对我国投资累计达185.8亿美元,为我国排名第三大外资来源国,我国对日本投资累计达37.5亿美元。
2016-06-10 00:02:46 经济日报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