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电、气等公用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突出问题,海南省工商局决定从2016年5月~10月,分重点、分行业、分领域集中开展公用企业和独占地位经营企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目标主要针对物业服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教育、气象、医疗、银行、保险、公共交通、有线电视、农副产品流通等行业、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力争通过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为取得行动效果,海南各地工商部门将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积极接受投诉举报,广泛排查案件线索,并对全省公用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排查,特别强调对曾被查处过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海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集中执法力量,从重点民生领域突破,实施精准打击;狠抓大要案件,对查处办理的案件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力,取得社会支持。同时加强与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联络、协作、配合,借力借势破解执法难题。
2016年05月17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