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令

增訂個人條款 併入最低稅負

       行政院昨(6)日敲定,在現有最低稅負制增訂個人反避稅條款。未來,只要是個人、配偶及二等親,合計持有海外低稅區由台灣人或企業控制的境外公司股權超過10%,將按持股比率,併入最低稅負制課稅。

       這項修法,形同建立個人的「受控外國公司」(CFC)管理制度,連同立法院財委會明天將審查的企業反避稅條款,將使我國反避稅法制更完備。政院指出,新法案會儘速送入立院,但考量條款要能發威,需仰賴國際合作,連同企業反避稅條款,都將待兩岸租稅協議實施後,再由政院擇時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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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营所税扣抵 五点不漏

       财政部表示,企业列报扣抵大陆地区及第三地区已缴纳所得税,应注意五大事项,包括确认所得的归属年度、检附的纳税凭证须经认证、扣抵上限、采用汇率,以及大陆地区或第三地区公司的财务报表与会计师签证。

       近来常有营利事业询问其如何申报扣抵营利事业所得税,大陆地区及第三地区来源所得并入营所税申报,在大陆或第三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要如何申报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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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營所稅扣抵 五點不漏

       財政部表示,企業列報扣抵大陸地區及第三地區已繳納所得稅,應注意五大事項,包括確認所得的歸屬年度、檢附的納稅憑證須經認證、扣抵上限、採用匯率,以及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公司的財務報表與會計師簽證。

近來常有營利事業詢問其如何申報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大陸地區及第三地區來源所得併入營所稅申報,在大陸或第三地區已繳納的所得稅要如何申報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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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条款将审查 不利OBU

       立法院财委会预计下周三审查增订「反避税条款」的所得税法修正案,根据金管会资料,近来OBU获利持续衰退,今年前四个月比去年同期减少13%,银行业者担心,反避税条款上路,对OBU将雪上加霜。

       金管会副主委桂先农昨(2)日表示,反避税条款对OBU影响的顾虑,政府不会忽视,将积极沟通;立法如果通过,未来执行时,也会减少银行及OBU客户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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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稅條款將審查 不利OBU

       立法院財委會預計下周三審查增訂「反避稅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案,根據金管會資料,近來OBU獲利持續衰退,今年前四個月比去年同期減少13%,銀行業者擔心,反避稅條款上路,對OBU將雪上加霜。

       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昨(2)日表示,反避稅條款對OBU影響的顧慮,政府不會忽視,將積極溝通;立法如果通過,未來執行時,也會減少銀行及OBU客戶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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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员工保团险 限额列费用

       企业若为员工团体投保,应留意在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时是否能列为费用。南区国税局官员解释,营利事业为员工投保的团体寿险,每人每月保险费在2,000元以内部分,不必视为被保险员工的薪资所得,超过部分才应列为薪资所得。

       官员解释,营利事业为员工投保的团体寿险,如果保险费确实由企业本身负担,且以被保险员工、其家属或营利事业作为受益人,即可在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列报费用。每位员工每月保险费若在2,000元内,可不必视作薪资所得;超过2,000元的部分,则要视作对员工的补助费用,应依规定并计各员工的薪资所得,列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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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員工保團險 限額列費用

       企業若為員工團體投保,應留意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是否能列為費用。南區國稅局官員解釋,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的團體壽險,每人每月保險費在2,000元以內部分,不必視為被保險員工的薪資所得,超過部分才應列為薪資所得。

       官員解釋,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的團體壽險,如果保險費確實由企業本身負擔,且以被保險員工、其家屬或營利事業作為受益人,即可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費用。每位員工每月保險費若在2,000元內,可不必視作薪資所得;超過2,000元的部分,則要視作對員工的補助費用,應依規定併計各員工的薪資所得,列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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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扣抵境外税额 留意算法

       根据税法,台湾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若该笔境外所得已依所得来源国规定缴纳所得税,可申报扣抵我国的所得税。南区国税局官员指出,常见到企业直接将国外收入全数作为所得,但收入必须减除相关成本费用才是正确的所得,由此才能计算之后可扣抵的税额。

       至于可扣抵境外税额,简而言之,是在所得来源国缴纳、可用以扣抵我国所得税的税额,适用上有一定限制。

       官员表示,企业在申报此类扣抵时常犯错误,应特别留意境外所得的计算方法,以及可扣抵境外税额的换算方式,以免影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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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扣抵境外稅額 留意算法

       根據稅法,台灣企業取得境外所得,若該筆境外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規定繳納所得稅,可申報扣抵我國的所得稅。南區國稅局官員指出,常見到企業直接將國外收入全數作為所得,但收入必須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才是正確的所得,由此才能計算之後可扣抵的稅額。

       至於可扣抵境外稅額,簡而言之,是在所得來源國繳納、可用以扣抵我國所得稅的稅額,適用上有一定限制。

       官員表示,企業在申報此類扣抵時常犯錯誤,應特別留意境外所得的計算方法,以及可扣抵境外稅額的換算方式,以免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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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报税 将投入更多资源

       财政部表示,为因应愈来愈多国家颁布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BEPS)相关规定,建立更透明的申报机制,希望今年下半年可完成修正《营利事业所得税不合常规移转订价查核准则》,让稽征机关对跨国企业课税资讯有更高的掌握度,不过,届时跨国企业将投入更多资源准备税务申报。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周钏培表示,全球税务查核环境愈趋严峻,台资企业应于2016年度中检视现行移转订价及利润分配情形,同时评估各公司功能风险配置,若有必要应立即调整,及时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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