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交易三類費用 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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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制明年正式上路,中區國稅局昨(17)日提醒民眾,房地交易時,因取得、改良和移轉房地而支付的費用,像是常見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和修繕費,都可以在申報所得稅時扣除。
國稅局解釋,民眾房地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是把成交價額減除房地取得成本和費用。其中,房地取得費用必須是用在取得、改良和移轉房地用途才可以扣除。
房地取得費用的認定範圍分為三類,包括在購買房地時,為了讓房地達到可供使用狀態的必要費用,像是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和效能非二年所能耗竭的修繕費等;出售房屋和土地時所支付的必要費用,例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改良土地所支付的費用亦可扣除,例如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費用,而民眾如果無償捐贈一定比率的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該筆土地在捐贈時的土地公告現值也是屬於改良土地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