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設公司…稽徵難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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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個人反避稅條款,會計師指出,我國修法符合國際反避稅潮流,此項修法對高資產族及大股東影響較大,但由個人直接成立的境外公司,財政部恐有稽徵困難。
政院通過個人反避稅條款後,這些高資產族恐難以藏金到海外來避稅。不過,由於個人CFC查稅難上加難,比公司CFC稽徵更加具挑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會計師林宜信指出,若是「個人」直接赴海外成立境外公司部分,即便該境外公司是CFC,由於個人沒有記帳的要求,一旦CFC沒有把盈餘匯回給台灣個人,國稅局很難獲得資料,在查核個人是否申報CFC海外所得上,可能有稽徵困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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